无丑无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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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8:54 沈阳今报 | ||||||||
陈鲁民 背景事件 昨天的今报8版报道,一度被各种不实传言困扰的著名笑星冯巩,终于借助法律捍卫了自己的名声。涉嫌敲诈勒索冯巩的两名被告张慧、张连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
此案最让我感兴趣的是,冯巩一反其他明星、名人被性敲诈后的拖拖拉拉、暧昧不清、扭扭捏捏,而是拿到被敲诈的“材料”后,毫不犹豫地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直接诉诸法律。 冯巩为何敢“迅速报案”?理由很简单,首先是因为他一身清白问心无愧。自己心里头没鬼,没有把柄握在人家手里,譬如什么记录艳遇的录音带、录像带,还有能查出DNA的安全套什么的,坦坦荡荡,光明磊落,怕你作甚?果不其然,那个自称与冯巩“有染”的“女主角”张慧,不得不在法庭上承认“从没有见过冯巩”。 二是他相信法律的公正。在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是最高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都要重证据、看事实,法律不会因为冯巩是名人就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他是名人而无端加罪。果然,被告人张慧、张连承认敲诈勒索所列的“事实”都是无中生有,是想借“名人”之名,“搞点钱花花”。 三是他不想借机炒作自己。如今,文艺圈里有些人不辨香臭,喜欢用绯闻来扩大“知名度”,没有绯闻还要想办法造点出来,碰上绯闻就更是抓住不放。不能流芳百世,宁可遗臭万年。可冯巩是个正经艺人,为了早点排除这些干扰,专心艺术创作,也要“迅速报案”。 再想想那些同样被性敲诈的名人、明星,或王顾左右而言他;或讳莫如深,急于私了;或欲言又止,犹抱琵琶。如果真是心中无鬼,为何不像冯巩那样“迅速报案”?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是万古不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看来,做人,不论是做名人还是做凡人,都要自重自爱,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不义之财不要拿,犯法的事不要干;就是万一被人敲诈,被人栽赃,也敢“迅速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