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残讹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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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8:54 沈阳今报 | ||||||||||
有人认为,这是去年开始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让人产生了“人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的误区。我看未必,不能因为管理不善就把责任推给新法。从医学鉴定角度看,撞伤和自残很容易分清,所谓新法漏洞,恐怕是一些司机为了自身利益而散布的“谣言”。 大家都知道,新法对行人有很大倾向度,这是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新法公布之初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一些小问题就否定新法。自残讹钱容易治理,但新法不能“自残”,以人为本的原则不能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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