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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矿砸死人私了竟被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29 南京晨报

  2005年4月6日,忻州市忻府区合索乡陀罗山风景区一带9个私挖滥采矿硐被忻府区政府专门行动组炸毁。一个月前发生死亡事故的西沟村南某铁矿的矿硐早已不复存在,但遇难者家属因没有得到合理补偿而四处上访却使这起被矿主隐瞒不报的矿难浮出水面,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黑矿主与死者家属私了时其协议书竟得到了忻府区公证处的公证。

  2005年3月7日,曹亮生第一天上矿就遭遇不幸,年仅33岁。这天曹亮生从洞内往外推矿
石,突然矿内发生冒顶,塌下来半小平车石块砸向曹亮生,他的时钟就这样永远地停止在2005年3月7日11时30分。2005年3月24日,郭有生、师补田(二人在这个黑矿上都有股份)代表矿主,武家山村干部武金生、郭红伟和小学教师张补田以中间人的身份和忻府区公证处公证员蔚生海及另一名公证员一起来到曹家协议了结矿难。曹家父母收了9万元后,在对方早已草拟好的事故处理协议书上签上了曹万红、武二芳的名字,并稀里糊涂地按上了手印。协议上特别用醒目的黑体字标明:“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就此事再无瓜葛,乙方再不能追究师补田、郭有生任何责任,此事到此了结。”对以上内容的协议,忻府区公证处公证员现场作出了“(2005)忻府公证民字第66号”并盖有忻州市忻府区公证处印章的公证书。

  曹生亮的弟弟曹计生告诉记者,矿难发生已经一个多月,他哥哥的尸体至今仍在忻州市中心医院的太平间躺着,现在还得不到安葬。事情放在那里没有人管,迫于无奈死者的弟弟为此踏上了艰难的上访路。在上访中,忻府区安监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他,山西省政府明确规定,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付不得低于20万元。鉴于此事故是私采滥挖导致的,你们先找一下国土局,等我们局长回来后再给你们答复。国土局的人讲,要处理死人的事就找公安局去。公安局的人却说工作中死亡应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回答更干脆,人死了才找我们,还是找“110”报案吧。

  4月5日,曹计生夫妇费尽周折终于把上访材料递到了忻府区委刘书记手中。这起被“公证”了因非法采矿导致的矿难终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据《山西商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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