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因市民反对推迟立法 被推迟的立法项目为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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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北京消息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政府去年起草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在征集意见时,由于在246条市民意见中大多数持反对态度,该规章推迟出台,列入今年立法调研项目。这意味着,一部本可以在2004年出台的政府规章暂时搁浅,等待调研结论。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称,该规章最早要到2006年才能启动立法。 北京立法史上还是首次
昨日,负责起草该规章的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张岩向记者坦言,这在北京市政府的立法史上还是首次。 市政府法制办宣传处处长李忠普介绍,从2004年3月1日开始,市政府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和首都之窗网站就《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在随后收到的总共246条意见中,除部分对该草案表示支持外,绝大部分的市民持反对态度。 市民质疑一些条款越权 记者注意到,众多市民都质疑该草案的规定是否越权。如对草案中出租房屋者要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有人提出:“房屋是房屋所有权人的物权,出租房屋是《民法通则》赋予公民处理私有财产的一项基本权利,地方法规无权要求备案。”认为不该制定“指导租金” 此外,市民对政府部门制定“指导租金”的意见较大。如署名于女士的网民认为:“‘房屋租金’由双方自行商定,它受‘民法’和‘合同法’保护和调整,房管部门根据什么法律要求当事人参照它的指导租金?” 法制办称草案确有问题 对于《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因市民就其中的条款持反对意见而推迟立法一事,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一定要反映民众的意愿。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是保证立法成功和公众利益的关键。” 他说,经过分析和研究,法制办认识到,这一规章草案的确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因此已将该草案提交市建委、市公安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此外,市法制办今年将进行专题调研,确保该规章的出台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L(廖卫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