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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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48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要目标之一,是建立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今年我市对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以教育部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根据学
市教育局要通过制度创新保证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建立公示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综合素质评定的标准、程序、方法、结果等都要向学生公示,使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成为阳光下的行动;二是建立诚信制度,建设学校诚信文化,所有参加评定的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三要建立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制,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学校,学校负责监督班级;四是建立复议制度,允许学生及家长申诉。在公示一周内,对学生及家长的申诉情况学校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在校内公布。 这是50年来中招考试制度发生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树立一种崭新的教育质量评价观,一种现代教育的价值观——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改变只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忽视学生基本素质的发展,只关注终结性评价,忽视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只关注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忽视评价的激励与发展功能的弊端,使中招制度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作者:景梅石 记者陈丽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