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涉嫌挪公款2千多万的通缉犯李永球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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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5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欣华) 广东佛山警方悬赏2万元缉拿的犯罪嫌疑人李永球因为“一念之差”拿错了身份证,日前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落网。 此前,李永球任广东南海市(现已并入佛山市)一公司的法人代表,1997年至2001年,他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南海市前副市长梁福钊挪用公款2000多万元,并于2003年初出逃。
4月8日凌晨1时许,宝鸡市火车站进站口,一看起来神色疲惫的人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此人从上衣口袋里拿出身份证后,值班民警在计算机上输入身份证上的名字:李永球。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佛山检察院通缉要犯、职务犯罪”等字样,而且身份证的编号和电脑中显示的一模一样。 民警随即把李永球带进了值班室。发现情况败露,李永球没有反抗和逃跑,表情僵硬,直接承认自己认识广东南海市前副市长梁福钊,但是对自己已被通缉并不知道。据李永球交代,这两年他始终不敢乘坐火车,经常在农村装成可怜人,蜗居于乡间农舍,这次是想到甘肃天水去,谁知第一次坐火车,就被逮个正着。他本来在西安做了个化名“张立”的假身份证,随时带在身上,谁料想这次拿错了身份证。 李永球是广东佛山人,今年40岁,曾担任南海市中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02年底,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公司账户划走150多万元。1997年到2001年期间,李永球伙同当时任南海市副市长的梁福钊挪用公款2000多万元用于偿还赌债。2003年6月,梁福钊忽然“失踪”,媒体曾纷纷猜测其失踪与“东窗事发”的南海74亿元骗贷案有关。2004年7月,梁福钊在柬埔寨被捕,2004年12月,佛山市检察院发出逮捕李永球的通缉令。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讯问后,陕西宝鸡火车站派出所于8日凌晨4时电话通知广东佛山市检察院,当日下午5时,佛山市检察院派人乘飞机将李永球带回佛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