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调整政策年内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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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0:16 生活报 | ||||||||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最近表示,消费税税目将做出调整,普通消费品将逐步从税目中剔除,而一些高档消费品将纳入征收范围。这表明目前消费税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相关调整政策年内极有可能出台。笔者认为,这一改革既能增加收入,引导消费,又能发挥税收的分配职能,缓解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 我国消费税的改革首先要调整征税范围,从有限型消费税转向中间型消费税。其次要
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改时出台的,目前消费税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改革势在必行。作为重要的税收要素之一,税率往往起到关键作用。近年来,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一些调整消费税税率的政策,如对达到高排放指标欧III的小汽车可以给予一定税率优惠。新的改革有必要针对不同层次的消费品和劳务服务拉大税率级次,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目前,消费税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中间型消费税是以法国等欧洲国家为代表,主要课征对象大多是广泛的消费品、奢侈品等;以美国为代表的有限型消费税,只对少数一些商品课征消费税;以日本为代表的延伸型消费税,将征税范围普遍扩大。 各国消费税征收项目虽然多少不一,但多数国家都把非必需品、奢侈品等列入征收范围。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水平和规模都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世界各国都着手调整消费税的结构。从总体上看,消费税有扩大化的趋势。目前,美国联邦消费税由以下三种税组成:一、根据资源受益原则所征收的消费税;二、限制性消费税;三、节约性消费税。(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