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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郫县七医生索贿被判有罪 虚高药价滋生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1:25 新华网

  四川郫县人民医院外二科多名医务人员通过开处方收取药品经销商回扣,7名医生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今年3月,这一被界定为近年成都最大的医药腐败串案的涉案人,全部被法院判定有罪,其中一人被判有期徒刑。

  索要回扣医生讨价还价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这7起案件行、受贿都在半公开状态下进行。“对患者是隐蔽的,在医院内部则是公开的。”检察人员介绍,涉案医生对医药代表集体讨价还价,定下回扣比例,药品经销商在医院,当着众多医生和护士的面发放回扣款。该院外二科有7名医务人员牵涉其中,占该科人员的87.5%,并形成了固定的收受回扣作业流程:医生开处方,药房统方提供数据,医药代表将数据交公司核对,药品经销公司定期按数据计算回扣,医药代表给开处方的医生发放回扣。

  虚高药价让医药腐败滋生

  医药腐败行为如何在医院滋生蔓延?承办此案的郫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官认为,主要原因是药品集中招投标中的虚高定价。药品公开招标的目的本是为了制止药价虚高,但实际上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招标后药品仍然存在非常突出的虚高定价。在侦破这批案件中,检察官发现一名为“典沙”的药品,每支出厂价13元,招标中标价每支33元,药品招标后尚有这么大的利润空间,由此可见这一措施并没有减轻患者的沉重负担,同时还为医药代表行贿提供了巨大的“保障”。

  其次,医务人员认为收受处方回扣费是理所当然,是他们付出的技术或劳务所得,根本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这种行为的违法性。这使得医务人员收取药商回扣几乎成了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收取回扣的医药腐败。

  检方建议控制药品中间利润

  在采访中,多名检察官就遏制药品回扣腐败发表看法,建议控制药品中标的中间利润,完善药品招标制度,从源头遏制腐败;药品招投标委员会、物价部门、卫生部门在确定标价时,将药品的中间环节利润定在合理的范围内,使药商没有行贿的基础。检察部门还建议建立“医疗系统行、受贿不良记录数据库”,对违规收受红包、回扣者,永不录用并予以通报或在医疗系统进行公布;对送回扣的药品经销单位,取消其在各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权,不得参与国家药品招投标;严格控制医生处方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生开处方的情况进行抽查分析,采取措施不允许医药代表到医院进行促销。(四川日报)(责任编辑:郝锐)(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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