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解决百姓打官司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1: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针对人民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提出:人民法庭法官要正确处理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关系、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等5大关系。如何处理好这5大关系,将考验人民法庭法官的智慧。

  便于群众诉讼与便于法院审判: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是我国建立
人民法庭制度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创造和贡献。肖扬认为,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和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是辩证统一的有机体。就人民法庭工作来说,便于人民群众诉讼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应该以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为前提。

  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庭的应尽职责。

  肖扬说,“但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不是当地政府的下属部门,不能离开审判活动搞其他工作,不得超越审判职权介入行政执法活动和从事地方经济事务,不得参加行风评议等活动。”

  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审判工作是一种专门化、职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具有自身特有的内在规律和特点。肖扬表示,审判程序应该规范,审判场所应该庄重,司法活动应具有中立性和被动性。但人民法庭工作不应脱离国情和自然条件,盲目追求“坐堂问案”。

  “人民法庭要从实际出发,继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把纠纷消灭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肖扬说,“当然,决不能有什么‘主动挖案源’、‘上门揽案件’等做法。”

  司法调解与判决:司法调解与判决,都是人民法庭依法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纠纷的重要方式。

  肖扬说,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强调依法判决,司法调解有所弱化,调解率有所下降。而判决的增加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果,如有些案件判决后上访增多,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一定影响。近几年,人民法庭开始重新认识调解的功能,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肖扬特别指出,强调调解也不应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强制调解,不能久调不决、拖延诉讼。

  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民法庭制度与人民陪审制度,一个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制度,一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二者相得益彰。”肖扬说,“人民法官精通法律,而人民陪审员则了解民情,二者有机结合,可以使人民法庭的力量更加充实。”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