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查处电子垃圾加工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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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4:10 中国环境报 | ||||||||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当天,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环境监理大队和固废处执法人员联合查处了东陵区一非法处理“电子垃圾”回收点。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在该法实施的首日,沈阳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来到位于沈阳郊外的榆林堡村,查处了一个废旧家电非法加工点。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一个100平方米左右的小院内,摆放着数百台老式旧电视机,旁边则
沈阳市环保局环境监理大队副大队长张健告诉记者,这样的加工点通常是从废家电中提取少量的重金属,其余相当多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而回收点的负责人赵某表示,根本不知道这东西有毒。 随后,执法人员意外地在院子北侧角落里发现了几个废旧蓄电池和1个黑色的土坑,坑里有一大团电线。沈阳市固废处艾处长当即指出,废旧蓄电池中含有酸、铅等有毒有害物质。一些回收点为提取蓄电池中的铅,根本不经过处理,只是将酸等物质随意倒掉,这样做对地下水及周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根据在大坑内发现的大团电线分析,很明显该回收点是用露天焚烧的手段直接提取电线中的铜,这种做法对环境危害很大。 随即,沈阳市固废处置中心的工作人员身着防护服和防护面罩,将回收点的废旧家电予以没收,并统一运送到处置地点进行集中处置。 据悉,目前沈阳市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正值废旧家电报废的高峰期。目前,沈阳市已建有一个固体废物填埋场和20多个定点企业,进行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处置,以保证全市的固体废物100%得到处理。同时,沈阳市今年还计划建设一个正规的废旧家电处置中心。沈阳市环保部门还将利用今后一段时间集中开展查处固体废物违法处置专项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