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公证出现“立嘱新人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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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5:20 法制晚报 | ||||||||
经常出差怕出意外事故 年轻有为珍视财产分配 30岁经理办理遗嘱公证 本报讯(记者赵暖芷通讯员杨婷吴雪芳)“由于工作原因我经常出差,现在这么多交通事故,安全问题还真让人捏把 汗,想到自己辛苦挣下的家业,我要做一份遗嘱公证。”
今天上午,丰台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位年仅30岁的王先生近日申请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作为某公司年轻 有为的部门经理,他想提早安排好自己的财产,以免日后引发分割遗产纠纷。 据了解,以往来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人群绝大多数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而近两年,像王先生这样年轻的办遗 嘱公证的人数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记者从部分区县公证处了解到,他们每年都能办理一两件这样的遗嘱公证,市级公证处 每年也有三四件。 业内人士分析,这些“立嘱新人类”多是经常出差、社会交往频繁,或是从事颇有风险性职业中的年轻人群。如今, 在创业成果较为显著的年轻人群中,低龄迈进富裕阶层者已不再鲜见。他们珍视自己的财产分配,具有较高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考虑到家庭和睦,而选择提前办理遗嘱公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遗产,为日后可能出现的种种争端提供了保障,也避免了 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贴心提醒 办理遗嘱公证有关事项 所需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 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遗嘱草本 办理地点 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公证费用 遗嘱400元/件;保管遗嘱:10元/件/月;清点遗产:450元/件;保管遗产:协商收费 ;确认遗嘱效力:500元/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