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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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6:34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11日电 从4月9日开始,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重点突出食品专项整治,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等。以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食用盐、边销茶、酒十大类食品为重点,从食品源头污染、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治理整顿,确保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重点突出食品专项整治,严查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将依法取缔;重点治理粮、蔬菜、酒、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膨化食品等产品,并将这些产品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同时,针对当前我省食品安全问题多数出现在社区、城乡接合部、村镇等的实际情况,监管的重点将下移到社区、学校周边、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和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将采取安全性评价,严禁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以肉类、粮食、儿童食品3个行业作为食品安全信用试点,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将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省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并设专人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 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对食品的化学性污染、生物性污染和以食物中毒为主的食源性疾患将全面、系统、持续监测。同时,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如重大性食物中毒、重大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而导致严重的食源性疾患等事件,将按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分工明确的重大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理责任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