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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学生频死车祸拷问城市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7: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唐螂

  同城媒体载出一组惊心动魄的数字:2004年全国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中小学生伤亡人数超过2.5万人,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中小学生伤亡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而从2003年12月20日至2004年12月21日一年间,广州市共有125名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死于交通事故,平均每三天便有一名中小学生死于车祸。

  我们常常用花季少年来形容中小学生,而每年他们当中竟有这么多的夭折,这是令人沉痛而又惋惜的。

  中肯地说,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意外当中,很多情况下责任往往出在未成年人的身上。但是,在公共生活当中,未成年人是个弱势群体或者是个尚未能够完全承担社会责任的群体。因而在判断许多交通意外责任的时候,很难要求他们应该去承担其所不能担待的责任。事实上,为了避免悲剧的一再发生,都市中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开辟学生交通安全通道、配置活动交通指挥灯,在上、下学的高峰期间派警员加强维护校园附近交通秩序等。但是,这种保护,对儿童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少年,效果却并不明显,因为他们已经具有强烈的自主行为意识。

  很多个案表明,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规则意识的薄弱,其实也是交通意外发生的主要诱因。长期以来,我们是采用单向“催熟”的方法,去强化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意识的。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总是通过灌输各种规则和反复展示悲惨案例的办法,去填充孩子们的脑袋,以期达到警示的目的。然而,正如许多单调的正面教育也会带来逆反一样,孩子们在学校中所学到的东西,在现实生活当中,却被许多成年人的行为所颠覆———在这个城市中,许多人都在不遵守交通规则,他们不仅没有受到公共道德的谴责,反而往往因为侥幸而面有得色。孩子们“有样学样”就不足为奇了。

  一个城市公民的交通规则意识,很大程度上反映着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而要求孩子们文明,首先成年人的行为要文明,这是必然的逻辑,在遵守交通规则上尤其如此。我以为,只有在城市中有效地建立起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氛围,我们的孩子们才会在这方面更加安全,特别是在私家车辆日益增多的背景之下。

  在所谓交通规则的行为约束当中,体现着非常现代的一种集体意志:在所有的道路上,你是自由的,不管你使用或不使用交通工具;但是,你的自由必须以不危害别人的自由或者安全为前提。如果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交通规则的内涵,你就会发现,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实际上也是公民意识的教育。我们每个市民,都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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