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粮食直补不得代领转付、抵扣款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7:0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4月11日消息(记者张毛清) 湖北省日前作出严格规定,粮食直补资金不得由部门和村组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今年,湖北省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总额达6.36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00万元。这笔资金由乡镇财政所在9月底以前将粮食直补资金一次性兑付给农民。
湖北省的粮食直补方式由去年的按计税面积、计税常产、种植面积和粮食商品量补贴等4种方式,调整为统一按当年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在补贴品种上,调整为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以突出重点。 湖北省要求,粮食直补资金不得由乡(镇)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据了解,去年,湖北省95个县、市、区、农场实施了粮食直补政策,按时发放粮食直补资金5.66万元,全省966万农户、3802万农民直接受益。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