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在粤考察强调应妥善解决社会稳定突出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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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7: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4月11日电(记者 李四清)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近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强调,在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任务,也是对我们执政党能力的重大考验。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妥善解决好社会稳定中的突出问题。 木棉吐艳,南粤春浓。4月8日、9日,罗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
在观摩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和现场演示时,罗干认真做了笔记。他说,佛山中院信息化建设的探索让人开了眼界,这样做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目标,更好地贯彻落实了司法为民的要求。 考察期间,罗干充分肯定了广东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并对广东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罗干说,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注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对政法工作舍得投入;注重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注重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注重把规范化和信息化结合起来。事实证明,只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完全可以克服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罗干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在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好人民内部出现的新矛盾,在提高发展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在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条件下,有效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要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的环境中,处理好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 罗干强调,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广大政法干警要密切联系执法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