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府:征地拆迁费和农民工工资要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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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8:24 新华网 |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各盟市下达了2005年度任务书,要求各地要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同时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今年自治区明确了各盟市涉及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资金配套的具体内容,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与项目立项、资金补贴等挂钩,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做好征拆、安置和资金配套等工作,对地方匹配资金不落实,拖欠民工工资严重
自治区交通厅要求各公路建设项目要推行农民工工资兑现承诺制度和保证金制度,项目法人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兑现承诺合同,施工企业与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项目法人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不得发生任何拖欠农(牧)民工资和工程款现象;对其他建设项目,各盟市要按照清欠目标积极筹措资金,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和农(牧)民工工资,确保在建和新建项目不发生新的拖欠。(文/刘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