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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大公开”杜绝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9: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深圳讯 “不予受理的案件,必须作出书面裁定载明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执行异议一律听证”、“对人民法院中止诉讼有异议,可以申请听证”……这些新鲜热辣的规定,出现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公开”措施一览表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践行司法精神方面屡开国内先河的罗湖区人民法院,将2005年定为“审判大公开”年份,向社会公开承诺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该法院的办案流程
和时限,公开审理和判决依据,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对案件流程、审理进度和案件处理结果的知情权,将立案、庭前准备、审判、执行、判决监督、信访等工作事项全方位、全过程地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以促进司法公正、杜绝腐败、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宋毅 李占祥)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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