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大公开”杜绝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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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9: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不予受理的案件,必须作出书面裁定载明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执行异议一律听证”、“对人民法院中止诉讼有异议,可以申请听证”……这些新鲜热辣的规定,出现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公开”措施一览表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践行司法精神方面屡开国内先河的罗湖区人民法院,将2005年定为“审判大公开”年份,向社会公开承诺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该法院的办案流程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