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冤狱”老板向诬告人索赔千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22:40 法制晚报
“冤狱”老板向诬告人索赔千万(图)
  因一场普通房产纠纷被错误羁押279天 获万元国家赔偿后 到朝阳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本报讯因为一场普通的房产纠纷,某酒业公司老板董先生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羁押了279天。拿到1万余元国家赔偿金后,董先生到朝阳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报案人张某、蒋某夫妇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各项经济损失1351万元。

  因为一套抵押房产 自己蒙上不白之冤

  1999年1月,董先生将一套曾办理过抵押手续的住房以8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蒋某夫妇。此后,虽然房管部门已解除了房屋冻结,但由于手续上的种种问题导致房屋暂时不能过户。为此,张某夫妇报案至公安机关,称董先生有合同诈骗行为。2001年,董先生被公安机关带进了看守所,在里面度过了从拘留、逮捕到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漫长的279天。2002年9月25日,某区检察院经审查,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对这起合同诈骗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董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申请国家赔偿的经历:“区检察院开始不同意赔偿,后来,其上级检察院复查后要求重新确认,区检察院才同意仅对错捕期间进行赔偿。于是我又提出复议,2003年11月14日,也就是我被释放一年多以后,检察机关作出了对279天的错拘、错捕期间全部赔偿的决定,给了我13804.92元国家赔偿金。”

  看守所“开工资” 每天仅49.48元

  作为一家年产药酒千吨的民营企业老板,这份在看守所每天49.48元的“日工资”让董先生感触良多。在记者面前,董先生从信封里取出这份“只当做纪念”的万余元国家赔偿金:“我在昌平有个3000多平方米的药酒生产厂房,以前每年利润至少上百万。为了这事,厂子直到现在也没能恢复生产,许多机器设备零件都生锈损坏了,而房租等各种费用还要照交……其实,张某夫妇后来已经知道房管部门对房屋进行了解冻,但为了达到退房目的,故意向公安机关报假案。”

  拿到赔偿金后仍感到如鲠在喉的董先生拿起不起诉书,到朝阳法院向张某夫妇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我想让有罪的人被绳之以法,也让自己的冤愤有更多的弥补。”董先生告诉记者。

  作者:红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