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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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22:41 法制晚报 | ||||||||||
保安们都将这些人的模样牢记在心,发小广告的人只要一进来,就紧跟其后。只要他们往门缝里塞广告,保安就立即上前警告。北大律师事务所的席律师表示,张贴小广告发放者照片的行为并没有侵犯肖像权,因为该公寓的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 (见A18版) 仔细想想,还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工作做好了,业主们心里舒坦,物业费好收,物业公司也不会被炒鱿鱼。只不过这“目的”埋得比较深,就是闹到法庭上,法官也“看不见”。 其实发小广告的绝大多数也都是良善之人,看到自己上了这样的“光荣榜”,恐怕自己也羞于再在这里露面了。 作者: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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