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7名“蛇头”被严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4:44 北京青年报 | ||||||||
福建运送多名女青年私渡台湾——— 新华社福州4月11日电 福建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近日对组织运送17名女青年私渡台湾的7名“蛇头”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13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初,“蛇头”陈金凤、余国宾等人共谋招收18—25岁的女青年到台“工作”,并以“工作”后再支付15万—20万元新台币私渡费为诱饵,从福建等地招收了17名女青年。同年10月,陈金凤、余国宾、申子圣将第一批6名女青年带到湄洲岛李金通家中。后陈金凤、余国宾又出岛将另外11名女青年分5批带到李金通家中。随后,陈金凤、李金通找到周金狮,谈妥把私渡人员送到鸬鹚屿附近海域转移到接应的台轮上,运费为人民币1.5万元。周金狮又找到李积龙,并从先收取的运费4500元中,支付1000元给李积龙。同年10月7日晚,周李二人驾船将陈金凤、李金通和17名私渡女运送到指定海域,因联系不上来接应的台轮被迫返回。17名私渡女在湄洲上岸后,被警察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