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4名区干部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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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5:32 北京晨报 | ||||||||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贪污 据新华社电(记者任硌)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11日,该院对备受成都各界关注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书记弓继权、区长唐荣新、副区长苏琼珍、区长助理张立友等人共同私分国有资产及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弓继权有期徒刑15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唐荣新有期徒刑4年,其他相关涉案被告均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时任区委书记弓继权、区长唐荣新、副区长苏琼珍和区长助理、建设局局长的张立友利用职权,集体决定将公司专项贷款资金以发放“引资奖”的名义私分给个人,四人分别获取巨额款项。 11日宣判后,弓继权已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