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家单位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力被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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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6:5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4月11日讯 省城今天公开通报批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力的13家单位。 这13家单位分别是:济南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正昊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济南山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一中、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奥润特绿色食品有限公
据济南市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这些单位要么是恶意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要么是在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时措施不力,处理不当,造成集体上访、堵塞交通等不良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批评通报上说,这些单位在已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未解决前,其新上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在建工程不得竣工验收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