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考生要过公示关 同时公示其父母姓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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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7: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俊旺)省教育厅昨日介绍,该厅和省纠风办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对今年高考加分投档考生进行公示,严格高考优录纪律。 据称,省招办将对高考加分投档考生在湖北招生信息网(www.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母亲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据悉,公示加分考生父母姓名单位,在我省还是第一次。
公示期间,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取消其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当年高考的录取资格。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也将受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省招办特公布举报电话:027-87328332。 据悉,高考可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等10多类。目前,符合条件的考生正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