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12种问题最突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1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孟为)昨天,12种停车收费问题被市发改委逐一列出,这也意味着本市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拉开序幕。 昨天召开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市发改委物价所收费检查处负责人介绍,近两年北京机动车数量骤增,停车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凸现。目前本市有车位109万个,其中经营性停车位53.22万个,几乎占到一半。
昨天开始,本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尤其对擅自提高标准或改变计价办法多收费的;年包租停车位不按年租标准收费的;对停放的违章车、事故车超标准收费的;收费不开具票据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标价内容不规范等5种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停车场收费12种问题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1、路侧停车不执行按半小时计价标准,均按一小时收费 2、提前一次性收取,不计时或不按停车时间收费 3、停车场对停放的事故车违章车不按规定标准收费 4、小型车按大型车收费标准收费 5、不登记存车起始时间高收费 6、居住小区年包租车按月包租收费标准收费 明码标价不规范 1、有的停车场没有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没有按规定变更计价单位,有的标价牌设立位置不明显 2、临时停车不办理有关手续,没有临时性措施,如没有停车场标识,收费标准 3、监制单位没有变更 收费行为不规范 1、个别停车场收费不开具票据或票据填写不规范,如没有收费标准和计量单位 2、未经批准设立停车场并收费 3、居住小区未执行不满1小时不收费的规定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