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税监制的普通发票使用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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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34 江南都市报 | ||||||||
5月1日起旧版发票停用 本报讯 袁大建、记者王宣海、实习生柯亭依报道:我省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将有新规定,即从今年4月1日起 ,省国税局负责监制的旧版17位代码普通发票已正式停止销售,新版12位代码普通发票全面启用。之前已售出的旧版普通 发票5月1日之前进行缴销,5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请广大纳税人抓紧时间更换。
据了解,我省国税局监制的新版普通发票与旧版最大区别之处,就是印有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号码。新版普通发票的 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为分类代码,第二排为发票号码。这样做可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的统一 识别和查询。 这位负责人提醒说,省国税局监制的普通发票使用对象为工业、商业、加工修理修配业、收购业、水电业等行业纳税 人,这些纳税人应注意新旧版普通发票的使用时效、时限,抓紧更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