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严查校车安全 不具备校车条件的车辆坚决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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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34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文彪、实习生万辉武报道: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市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 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规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校车 管理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范围;要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 不具备校车条件的车辆
此外,中小学、幼儿园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同时, 要对广大师生全面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