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根治以罚没养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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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34 江南都市报 | ||||||||
2006年前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2006年前我省在省直单位和设区市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改革,以根治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搞的"以罚没养执法"的非正常现象。
虽然已执行"收支两条线",但罚没收入上缴财政后,我省一些部门对罚没收入仍以隐性的形式对行政执法部门予以 返还,用于工资、奖金及办公经费的发放,是相当通行的做法。一些执法部门人员大量超编也促使部门需要另靠行政事业性收 费和罚款养人,使得出现了部门利益化的现象,对保障行政执法存在相当大的弊端。而且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使用缺乏 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还滋生腐败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我省将于2006年前在省直单位和设区市 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县级支付改革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行政机关不得设 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 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为此,江西省还将计划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 非税收入。 同时,针对一些无钱无权的"清水衙门"与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入差距的情况,我省将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 保障机制,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 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