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2005)第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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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42 大连日报 |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对大连海宇发展总公司产权(股权)转让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大连海宇发展总公司系1992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出资5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现拟转让整体产权。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拥有100%产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已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并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取得了总工会的确认。现已获审批部门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审计报告表明:企业资产总额5416万元,负债总额3626万元,所有者权益:1790万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经资产评估,评估报告已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评估后资产总额:5299万元,负债总额:3510万元,净资产:1789万元。 六、受让方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从事劳动就业工作并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五年以上。七、公告期限:自见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详见国资委网站。联系电话:0411—889903760411—88990373联系人:程先生朱先生网址:www.gzw.dl.com.cn;www.daee.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