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女青年私渡台湾 福建七“蛇头”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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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3:2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近日对组织运送17名女青年私渡台湾的7名“蛇头”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13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9月初,“蛇头”陈金凤、余国宾等人共谋招收18-25岁的女青年到台湾“工作”,并以“工作”后再支付15万-20万元新台币私渡费为诱饵,分别从福建、广东、海南等地招收了17名女青年。17名私渡女青年在湄洲东蔡码头上岸后,被夜间巡逻的边防警察抓获。陈金凤、李金通二人侥幸逃脱。随后,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侦破全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