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修公司状告城管拆违越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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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6:0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9时,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修公司状告城管大队的案件。起因是城管大队认为该公司锅炉房外的一处围墙是违章建筑,责令其拆除。而房修公司认为该围墙并非违章建筑,并且城管拆除违章建筑属于越权。 8时40分,法庭的旁听席已经座无虚席,锅炉房附近的4栋塔楼的10余名居民代表都来到了法庭旁听。2005年2月1日,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发现北京房修一供暖有限公司在和
房修一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认为该围墙属于经批准建设的锅炉房的组成部分,不是违法建设。同时也对城管是否有权责令他们拆除围墙提出异议。 城管大队辩称,《城市规划条例》中包括对围墙建设的规定。本案中,围墙和锅炉房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围墙的建设也要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否则都算是违法行为。此外,按市政府规定,从1998年12月起,城管大队开始行使原来由城市规划部门行使的查处违章建筑的职能。 对于这起官司,来旁听的10余名居民都表示完全支持城管大队的行为。庭审时,居民们甚至对原告的质证发出了“胡搅蛮缠”的议论。 据了解,城管成为被告的案件越来越多。记者现场采访了几位居民,他们对城管部门的职责权限的具体内容都不大清楚,或是只停留在“查抄违法商贩”的认识上。那么城管部门是否应该让人们对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更多地了解,尤其是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方面。这样,在执法时才更“有理有据”,接受执法的人才能更加“心服口服”。王萍 网络编辑:李亚敏 赖着不出院 患者被起诉 一中年妇女烧死邻居之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