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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经理”只需再服一月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6:04 北京晚报

  本报讯打着酒吧招聘服务生和保安的幌子,短短4天就诈骗了10余名求职者5000余元现金。今天上午,石某和李某被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2004年3月29日至2004年4月2日间,在西城区焦点酒吧KTV包房内,李某谎称自己是酒吧经理,以招聘酒吧服务生和保安为名,先后骗取了求职者杨某等人共计5000余元。同伙石某在李某的要求下,负责在3份招聘类报纸上发布招聘广告。而实际上,酒吧根本没有招聘过
服务生,李某不过是吧台服务生的丈夫而已。

  听到判决后,两人面带笑容。由于先期羁押的时间已经一年,因此下个月两人就可以被刑满释放了。孙莹 文雯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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