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安洗劫小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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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7:54 扬子晚报 | ||||||||
记者昨天上午获悉,北京西城法院以抢劫罪将岳玉东等4名保安员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各处罚金1000元。4人没有想到,他们的违法行为比小偷偷盗的行为更加严重。去年7月13日凌晨3时,在北京和平门危改小区工地内,保安队长岳玉东和保安员王道民等4人巡查时,发现王某正在偷盗工地的建筑材料,4人遂将王某抓获并扣留。为了给王某一个“教训”,4名保安对王某大打出手。此外,4名保安还强行索取王某身上的现金451元以及波导手机一部。法院在审理后认定4名保安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据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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