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明将判佘祥林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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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7:54 扬子晚报 | ||||||||
昨天下午2时30分,记者来到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佘祥林家中,佘祥林之父佘树生向记者透露:儿子冤案导致自己的老伴死亡,将会通过有关部门和法律程序提出国家赔偿金20万元,打算将当初被迫埋在佘家祖坟的无名女尸迁出,要求原亲家赔偿殡葬费3000元。据悉,京山县人民法院将在明天对佘祥林宣布无罪。但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佘树生提出的赔偿及对造成冤案的公检法部门当事人的处理,将另行宣布。(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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