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不能流于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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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8:27 扬子晚报 | ||||||||
在经过了近两年的试行之后,江苏将于今年7月在全国率先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不过省建设厅副厅长张泉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坦言,目前不少城市在试行中流于形式,难以达到提升规划的合理性和权威性、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的根本目的。 公示制的核心,是把规划亮在太阳底下,接受社会的监督,让规划利益人能依法阻止各种随意更改规划的违法行为。除了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接受监督外,公示制监督的,也是开
张泉说,现在不少城市拿出来亮相的,基本都是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这些宏观规划是要拿出来公示,它是下一层规划的依据,但更需要重点公示的是那些具体项目特别是与群众居住环境相关的项目。宏观性的规划,政府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像公厕布局,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满意。其中专业方面的完善,本来就应该是专业人员的基本责任,不能依赖于老百姓提出很多有价值的意见。而那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项目,特别是居住建筑周边的建设项目,真正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应该成为公示的“主角”。 比如,对老百姓来讲,他花了几十万买的房子周围要盖新的建筑,那这幢建筑对他的居住环境是不是有影响,是不是有规划依据,这将直接影响到他的房子会不会跌价。事实上目前开发商随意改变规划的事情相当普遍,像一期售楼的时候说的是绿地,结果到二期的时候这里变成了车库、垃圾箱;本来说的是住宅楼,结果变成了办公楼、商场;本来说的是盖六层结果变成了八层,把后面合法住宅的阳光“截留”了,等等。这些随意变更,往往是引起纠纷和矛盾的主要原因。本报记者顾新东 唐悦 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