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抡木棒同时应有胡萝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23:55 法制晚报

  新闻提示

  今年6月1日起,《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办法更加保护乘客的利益,其中第35条规定,运营车辆如出现“甩站”等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司售人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常坐公交车的人经常可以听到售票员这样的问话:“××站有没有下的?”若没有,司机就会脚底下给油,让站台上众多眼巴巴的乘客“望其项背”,绝尘而去。这下好了,谁再敢“甩站”,谁就要接受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罚款还有很多,比如“客运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比如“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的”等等等等。

  讲老实话,这样规定好不好?好当然是好。但只是觉得,设立这样的《办法》,更多还是应该从“规范公交车运营”来着眼,从“如何使其更好地运营”来制订。而更为重要的,则是相对于《办法》,还必须要有其他配套措施。实事求是地讲,工作在公交车上的全体员工,他们每日的工作是相当辛苦的。三伏天酷热难耐、三九天又冻得贼死。凡乘过车的人,都会发现驾驶仪表盘旁放着的茶杯,而且茶水沏得很浓很酽,但却很少有人了解那茶为什么沏得那么浓酽!同时也很少有人知道司售人员清晨4点就要走出家门;很少有人了解售票员根本喝不上水,即使有水,他们也不敢多喝。原因是他们的时间很紧,即使是去洗手间,那也是“跑着去、跑着回”的。

  那么,他们的薪金水平又如何呢?相对于其他行业,他们的待遇也是较低的。

  从长远发展方向来讲,提高他们的薪酬待遇,无论从为乘客提供优良的服务、还是激发公交员工的工作热情,都是很有必要的。试想,如果我们只是在《办法》上规定出严厉的惩罚条款,而不在待遇上相应提高,那么,相对于“每天起早贪黑”、“日日辛苦劳累”的公交工作,又有多少人愿意选择这份职业呢?即使有人选择,又会有多少人心甘情愿“为公交事业做奉献”呢?

  诚然,从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来看,要想大幅度提高公交员工的薪金水平尚有困难。这需要政府增加财政补贴,需要公交公司开源挖潜,需要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但是,在各种待遇尚难提高之时,只在处罚条款上一味严厉,并不一定符合“有利于良好运营”的初衷!

  作者:付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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