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案”重审!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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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0: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轰动全国的“杀妻案”今天上午在湖北京山法院再审 本报湖北京山今天上午消息特派记者喻彬报道:轰动全国的“佘祥林杀妻案”,今天上午9时在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再审,法院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佘祥林蒙受了11年的沉冤终于得到昭雪。 万人聚集欢呼雪冤 今日上午7时多,记者来到京山县人民法院,只见法院门前已集聚着来自全国各地110家媒体的200多名记者。 8时30分,一辆警车驶到法院门前100米处的空地停下。车门打开,身体极其孱弱、身穿棕色夹克的佘祥林,在其女儿和弟弟佘梅林的搀扶下,走下警车。200多名记者蜂拥而上,近百台照相机和摄像机对准佘祥林拍摄。由于人太多,现场不少记者被挤倒在地。 这时候,法院门前的大马路和空地上,已聚集了不下万名群众。人群不断对佘祥林呼喊:“佘祥林,你终于可以申冤了,你应该高兴!”“佘祥林,你要多保重!”面对众人的关心和鼓励,佘祥林脸上露出了一丝悦色。 由于现场水泄不通,从停车处到法院门前的100米,佘祥林足足走了20分钟。 佘祥林是今天凌晨4时从荆门市沙洋监狱总医院出发的,6时30分一到京山县城,就被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接到宾馆接受采访。 8时50分,佘祥林进入法院,在亲人搀扶下一步一步艰难地走进了左侧的刑事审判庭。9时02分,佘祥林进入法庭。 因该审判庭空间所限,新闻记者只有15个旁听名额,都给了中央级和本地媒体。绝大部分记者未能进入法庭旁听。 一个半钟庭审完毕 本次再审,由胡多盛等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胡多盛担任审判长。90个座位的旁听席,坐满了旁听者,其中有省、市、县公检法机关领导及代表,有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 张在玉及其娘家人没有到庭旁听。 佘祥林一案属冤案错案已经是既成事实了。法庭本次重审主要是对“佘祥林杀人”一案进行重新审判,由于过去公检法在审理该案过程中,采取“有罪推断”的思维进行办案,公安机关在审理过程中,采用刑讯逼供,导致法院误判佘祥林犯有故意杀人罪。为此,必须依法进行重新判决,判决佘祥林无罪。 庭上,佘祥林聘请的律师张成茂,痛陈公检法错误司法,导致误断案件,使佘祥林遭受11年冤狱之灾。 因为事实确凿,对于张成茂的辩辞,法庭上没有异议。10时30分,法庭宣布休庭。 10时40分,胡多盛审判长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 宣判后,京山法院举行了新闻通气会。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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