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党”并非无业游民?“女事主”一眼认出飞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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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0: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是义举还是逃逸?③ 本报记者 罗颖 胡军 童雯霞 骆苹 事情发展至今,记者设法联系摩托车上范某等两人,却屡遭拒绝。他们究竟去了哪里?他们是什么身份?如果确是委屈被撞,为什么不肯露面? 一番穷追,记者还是看到了原告范某的一些“轮廓”。 寻到窝棚售票处 两份证明唱反调 “兹有湖南隆回县范某在我站上班,工作积极,每月工资壹千伍佰元整。特此证明!” 落款“黄埔客运站东圃售票处”,并留了一个联系电话。 这是范某曾经提交的一份材料,目的在于证明自己有正当工作,而非无业游民。但方先生的代理律师却拿出了另一份完全相反的材料,内容是客运站并无范某此人。 范某究竟有没有工作?两份证明,孰真孰假? 记者照着范某材料上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先自称是范某的弟弟,后又转口否认,此人一再强调,范某确实是在售票处工作,但出事之后,前阵子回湖南老家养伤去了。 昨天上午,记者到东圃一带苦寻,终于在珠村加油站边上的一条河涌旁找到了这个“售票处”。这是一间简易的窝棚,墙上喷着“隆回客运”四个大字。 记者找到“售票处”的“老总”罗女士,打听是否有范某此人。 “叫范什么我不知道,确实有姓范的两兄弟在这里做事!不过他们是湖南的,我们只负责贵州的,所以不太熟。” 罗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售票处”做的都是两个省的老乡生意,车是往来于两省和广州之间的专线车,挂靠在黄埔客运站,出票也在客运站,只是不归客运站管,工作人员也不是客运站的正式职工。老乡们在这里买了票后,等齐了人,就有专人带他们去车站上车。范家两兄弟就是这个“售票处”负责拉客的。 范某为何要躲避 老婆说话好神秘 证明了“售票处”的存在,只能说明范某的确有一份有薪水的工作,既不能因此排除他飞车抢夺的嫌疑,也不能空口无凭地说他就是“飞车党”。但此时,关键人物范某就是不出面。方先生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上留有两个手机号码,却俱已过期。记者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范某都没有回应。 昨天下午5点多,记者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对方自称是范某的老婆,和范某一起回了湖南老家。女人说:“你不要再找了,我们不会接受你采访的。” 记者问能否让范某听电话,女人说:“家里没信号,我在外面。他躺在床上动不了,不能接电话。” 之后,女人表达了对方先生的愤怒:“明明撞了我们,我们在住院,打电话给他,看都不来看一下!我们法庭上见!” 记者对女人表示,如果觉得冤屈,可以对我们说出事发当时的情况。但女人坚持不肯多说。 去年12月5日,也就是事发四天后,一名姓谭的小姐走进棠下派出所,声称她就是被抢包的女事主。谭小姐不但详细讲述了被抢的经过,还在一组照片中清楚指出了范某二人。这样的指认,说明了什么? 昨天,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飞车抢夺是个瞬间的动作,不像强奸之类的犯罪,受害者比较有把握掌握罪犯的面部和身体特征,飞车一闪而过,速度非常快,行为又发生在一瞬间,大部分人都是看不清楚的。所以,飞车抢夺案中受害者的指认,准确程度很难保证,即使到了法院,采信度也是很低的。” 记者了解到,方先生第一次被抢手提电脑后报案时,并没有描述出抢包人的基本特征,为什么这次却能够如此肯定? 再回到当时的现场:根据现场记录,摩托车上的两人都戴有头盔,其中一个还是全盔。在这种情况下,谭小姐为什么还能清楚地记得两人的面目? 随着记者调查的继续深入,越来越多的疑问像一串串气泡,相继浮出水面。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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