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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乡医院因医疗事故遭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1:50 京华时报

  作者: 郭晓明来源:

  医院质疑医学会违法鉴定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他死前,只能半躺半卧一个姿势,皮肤全部压破。”丈夫死亡快一年了,但一提到丈夫死前遭到的罪,葛女士仍禁不住流泪。葛女士认为,是良乡医院
延误救治,加速了丈夫死亡。昨天,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葛女士向良乡医院索赔10万元一案。

  “患者曾到你们医院进行了5次检查,大夫也曾告知存在恶性肿瘤的可能,并建议做进一步检查,但整个治疗过程却一直按照化脓性感染治疗!”这点成为葛女士对医院最大的质疑。丈夫死后半年,北京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认为,医院对病理报告没有重视,仅凭经验就认定为脓肿,在进行手术时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术前没有签字,无手术记录,存在违反常规的医疗过失。最后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但鉴定也认为,即使良乡医院没有过失也无法避免患者死亡,因为,患者当时已经病入膏肓。

  良乡医院则认为,医院的治疗符合外科诊疗原则。但因黑色素瘤罕见,临床表现不明显,葛女士丈夫住院9天就要求出院,医院因此失去了继续观察和作出正确判断的机会。“北京医学会的鉴定违法。”良乡医院依然质疑鉴定书,医院认为,按照规定,因患者原因导致医疗事故不应该进行鉴定。昨天,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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