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严厉整顿殡葬业违法违纪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2:3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昨日记者从民政部官方网站获悉,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紧急通知》,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民政干部组织参与倒卖尸体牟利等事件严重违反国家殡葬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不得擅自进行遗体火化、遗体运输服务。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清理整顿公墓的力度,殡葬管理问题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
通知例举了新闻媒体最近报道的殡葬行业的数起违法违纪案例,如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局长滥用职权,擅自将公墓承包给私人经营,造成违规预售骨灰格位;黑龙江省铁力市民政局对当地东升林场擅自毁林建墓监管不力,并参与利润分成等。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媒体曝光的事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对违反殡葬服务设施兴建、经营和管理规定的行为,一定要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公墓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提供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炒买炒卖公墓穴位或骨灰格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