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轮胎、严重超载、肇事人逃逸共酿特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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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2:43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南京4月12日电 发生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的“3·29”液氯泄漏事故性质及责任经专家确认,这是一起由于使用报废轮胎、严重超载,事发后肇事人逃逸,由交通事故导致的液氯泄漏特大责任事故。
现已查明,肇事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属山东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这辆核定载重为15吨的运载剧毒化学品液氯的槽罐车严重超载,事发时实际运载液氯多达40.44吨。造成此次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使用报废轮胎,安全机件也不符合技术标准,导致左前轮爆胎,致使槽罐车侧翻液氯泄漏。肇事车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失去最佳救援时机。 此外,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对挂靠的这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疏于安全管理,所运载液氯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山东沂州水泥集团化工公司被有关部门证实没有生产许可证;该中心没有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责,未能及时制止车主使用报废轮胎和车辆超载行为,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后,造成此次事故发生乃至伤亡损失扩大的另一个重要间接原因是,该车押运员缺乏应有的工作资质,没有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具备押运危险化学品的资质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事件回顾:3月29日晚,一辆在京沪高速公路行驶的罐式半挂车在江苏淮安段发生交通事故,引发车上罐装的液氯大量泄漏,造成29人死亡,43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560人,10500多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农作物死亡和损失,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目前,事故的善后工作仍在处理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