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矿山企业不能开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2:46 山西新闻网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今后如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有效《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将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史婷婷)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