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不应由管理机构决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2:46 山西新闻网 | ||||||||
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今天在北京举行,引发了人们对于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深入思考;其中最关键的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主体到底应是谁?将重要问题的决策与日常管理分开,把决策权由管理机构移交给专家,可能是解决问题的一把钥匙。 以管理机构自身为决策主体的体制,受管理者专业水平所限,又容易走到以经济效益为主要追求指标的路上,目前已走到死胡同。文化遗产保护决策主体应当是国内最高水准的
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共有73人受到邀请,以环境、文物、建筑等各类专家为主,其中包括在国内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专家。这是圆明园保护的一个好苗头。专家一般能够从学术良知出发,又愿为公众代言。以专家群体为主建立一个决策系统,有时可能不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但至少不会让圆明园湖底铺防渗膜这样的举动出台。(据新华社4月12日电)(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