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角”不成行报复 “小姐”请人下狠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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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3: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只因拉对方的“小姐妹”入伙不成,便怀恨在心,一名“小姐”纠集自己的男友和一帮人将另一名“小姐”绑架,侮辱、殴打后抢走手机等财物。 今年3月28日晚11时左右,衣衫不整的小丽(化名)来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当晚被一伙人从自己上班的歌舞厅骗出,并对其进行殴打,脱去身上大部分衣服,最后还抢走了自己的手机和若干现金。经询问,小丽称打自己的人中带头的人和自己认识的另一名“小
随后,警方得知杨某现租住在常青镇金三角附近一处民房。经在该租住房附近守候,29日中午,民警将一出现在杨租住房内的女子控制住,这名女子就是王某某。据其交代,杨某和另外几名嫌疑人冯某、李某三人租住在南七附近一宾馆内。警方迅速出击,于29日中午12时在该宾馆将杨某抓获。根据突审时杨某的交代,民警随即将冯某、李某抓获。 几人交代了犯罪事实。王某某与小丽为淮南老乡,均在合肥做“小姐”,两人各在不同的歌舞厅上班。前些时候,王想将小丽几个要好的小姐妹挖到自己的歌舞厅上班,小丽不愿意,二人因此发生纠纷。3月28日中午,王与男友杨某商量要“教训”小丽一下。杨给了王自己两个网友“平头”、“胖胖”的QQ号,王当即联络到了二人。当晚8时许,因为“平头”、“胖胖”二人不认识小丽,杨某给了自己另一个朋友冯某200元“活动费”,让冯某带二人去歌厅找小丽。3人将小丽骗“出台”后,当即打车到了太湖路。在宾馆内等候的李某、王某某及杨某三人打了另一辆车,两辆车开到了大蜀山。为防止小丽认出自己,王一直呆在车上,另外五人将小丽强行拖至山上,对其进行殴打,并脱去其身上大部分衣物。为防止小丽报警,“平头”还抢走了其手机等财物。 据杨某交代,“平头”曾在五里墩一单位当过保安。通过调档,并经受害人指认,警方锁定一林姓歙县人。4月5日中午,民警赶至林的老家将刚到家的林某抓获。至此,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方昊 邵玏沨)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