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宅节能达不到35%将不予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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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3:14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京电(记者邓华宁)记者从江苏省建设厅获悉,该省今年作出规定,新建建筑节能必须达到50%,其中住宅的节能标准是35%,设计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审批时将不予通过。与此相对应,江苏省建设厅将于5月下旬在南京举行“中国首届现代城乡建设节能蓄能、环境生态技术与产品展览会”,700多家国内外企业将带着最新节能和环保产品、技术汇集南京,以促进新标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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