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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恋”怕被家长知道 竟9次遭女校友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3:28 东北新闻网

  14岁女孩晴晴“早恋”怕被家长知道,竟9次遭敲诈,共计6600元。近日,抚松县警方破获了这起校园敲诈案,令民警惊讶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晴晴同年级校友现年15岁的女孩芳芳。

  奇怪:1万元只剩下3400元

  家住抚松县松江河镇的陈女士是晴晴的母亲,她在家中存放了1万元现金。3月20日,当陈女士用钱时,突然发现衣柜里的1万元钱只剩下了3400元,然而家中并没有失窃迹象。

  左思右想的陈女士最后想到了女儿晴晴,因为晴晴知道家中存钱的地方。当陈女士问起女儿看到钱没有时,女儿有些紧张。一再追问下,女儿拿出了9封敲诈勒索信,说出了原委。

  看过信后的陈女士马上带着女儿到松江河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

  荒唐:因“早恋”9次被敲诈

  今年14岁的晴晴是当地某中学初一学生,平时与班里的一名男生很要好。突然有一天她接到一封敲诈信:“明天上学的时候给我拿1000元,要不然我就把你和某某的事告诉你母亲。”晴晴说,接到敲诈信后,为了不让父母和老师知道“早恋”的事,她回家后,便背着父母偷偷拿钱。但没想到,敲诈者第一次得逞后,接二连三地又对其进行了8次敲诈共计6600元钱。

  不该:敲诈者竟是15岁女校友

  根据9封敲诈信的特点以及晴晴反映的情况,民警找到了芳芳。芳芳是一名15岁女孩,和晴晴同在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开始,芳芳拒不承认敲诈晴晴的事实,直到警方拿出了9封敲诈信,她才不得不承认敲诈6600元的事实。芳芳说,在敲诈之前,一次和晴晴聊天,无意间听到晴晴说起家中有1万元现金的事。因晴晴和同班的一位男生很要好,所以她便想用写信的方式敲诈晴晴。

  因芳芳不满16周岁,警方对芳芳进行了批评教育。现晴晴被敲诈的6600元钱已被警方如数追回。(文中晴晴、芳芳均为化名)(新文化报记者 娄志广)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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