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泄漏事故性质及责任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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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5:24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发生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的“3·29”液氯泄漏事故性质及责任经专家确认,这是一起由于使用报废轮胎、严重超载,事发后肇事人逃逸,由交通事故导致的液氯泄漏特大责任事故。 3月29日晚,一辆在京沪高速公路行驶的罐式半挂车在江苏淮安段发生交通事故,引发车上罐装的液氯大量泄漏,造成29人死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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