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兑现今年计划生育奖励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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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6:19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4月12日讯 (记者马继玲)8月20日前,全省30多万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将全部享受到政府今年承诺兑现的计划生育奖励。 山西省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底前乡级复审将结束,6月20日前完成市级审核上报,7月底省市县三级奖励金将到达指定银行,8月20日前奖励金就能发放到计生户手中。
今年全省农村计生家庭将能享受到四项奖励政策: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退二孩指标奖励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给予一次性补助的经费,双女户的养老保险经费。据了解,目前全省农村还没有落实这四项奖励的家庭有31.6万户,需要投入资金约1.2亿元。2005年,省财政将投入36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兑现奖励政策,按省、市、县334的比例配套投入足额资金。 山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安焕晓说,在对奖励对象摸底确认时,要建立村民评议、张榜公布、逐层举报、社会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坚决避免虚报瞒报、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 这些家庭可享受奖励 领证独生子女父母:1979年到1989年领证的每人每月2.5元;1990年至1999年以前(不含1999年)年份执行每人每月5元标准,1999年以后年份执行每人每月10元标准。奖励年限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1983年以前(含1983年)生育的至子女满14周岁止,1984年以后生育的至子女满16周岁止计算。 退二孩指标独生子父母:按户统计,一次性发放,每户1000-3000元人民币。具体奖励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奖励:每户一次性奖励、补助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 双女户父母奖励或养老保险:双女绝育户,以户为单位统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奖励户愿意办理养老保险的,由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协助,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养老保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标准:按年人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给双方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该市开始执行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