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发票 两元就能买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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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6:34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姜霄虎报道本报上周《新闻立体声》栏目在报道了盘锦市大洼县张德义在办理盘锦电信IP电话业务时遭遇的窝心事后,连日来记者在盘锦街头调查发现,中国电信的IP卡不仅能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买到,而且很容易就可实施固定电话与IP卡的绑定业务。但更让人吃惊的是,就连加印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辽宁省盘锦市电信分公司”公章的100元和50元面值的发票也能以两元的价格轻易买到。
昨日,记者来到兴隆台区中兴步行街,十几个电信IP卡的销售者在街面上一字排开。记者从卖卡人处了解到,面值100元和50元的电信IP卡分别以28元和14元就可买到。记者找到一个卖卡的女子,询问有没有电信的发票出售,该女子告诉记者“有,两元一张。”就这样,记者在没有购买电信IP卡的情况下轻易就买到了一张50元面值的电信IP卡的定额发票,发票上的公章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辽宁省盘锦市电信分公司”,票面上的“客户名称”和“日期”均为空白。 发票作为报销凭证,本该在消费者购买电信IP卡的同时一起付给消费者,但为何电信IP卡的发票在不买卡的情况下也能轻易买到呢?这种做法是否合乎规定呢?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盘锦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征管科赵桂兰副科长。赵副科长证实了记者手中的电信IP卡发票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电信部门制作的。她表示,在购买了电信IP卡后,售卡人必须将发票和IP卡一同交给消费者,而发票不得作为商品出售。对于出售发票这一违规现象,赵副科长表示,除了个别售卡人借出售发票之机从中牟利外,电信部门也存在着管理漏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