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借酒劲火烧同居女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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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6:38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王威邸海波记者安丹报道王某是辽阳市宏伟区曙光乡某村人,因生活琐事和同居女友吴丽(化名)发生口角,竟把白酒泼到女友身上并点燃,将女友烧成重伤。昨日记者获悉,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1万元。 2004年2月21日晚上8点左右,王某从父母家喝完酒后回到自己家,继续喝酒。此时,
宏伟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了王某的犯罪事实,并作出了判决。王某不服,提出了上诉。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