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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1年监控建委培训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7: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建委下属16个协会“各自为政”办班收费被叫停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建设类培训收费秩序,从本月10日起到明年4月10日,该局将对建委系统的培训班收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500万培训费购房者买单

  据介绍,在年初建设系统收费标准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向施工企业员工收取的培训费,是较突出的一种乱收费行为。据调查,该市建委下属协会16个,原本仅由建委岗位培训中心收取的培训费,已演变成多个协会“各自为政”,自己办班收费。据不完全统计,两年间,各协会违规收取的培训费超过500万元。

  物价部门认为,高达500万的培训费,被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商层层转嫁,最终“买单”者是购房者。为此,物价部门于4月上旬发布了《关于规范建设系统建设类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建设类培训收费秩序,减轻企业和市民的负担。

  未核定收费标准不能办班

  物价部门规定,从10日起,建委岗位培训中心下属的各个“分店”将全部取消办班收费的“土政策”,要办培训班,只能由中心收取培训费,其下属16个协会无此权利。此外,培训费收费标准不再由建委说了算。举办培训班,必须报物价部门核定其收费标准,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一律视为非法办班。

  物价部门还强调,收取培训费,必须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按核定内容开展培训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减少培训课时。

  建设类培训将被“监视”1年

  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涂处长称,从10日起,该局将对建设类培训收费实施1年的动态跟踪管理。1年内,每个月建委培训中心都应向房地产价格处上报当月开班数量、人数、标准等,再由物价局对培训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批。如果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须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培训,可收取培训费的8%作为服务费,但该中心必须加强对其收费行为的监管。见习记者颜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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